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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庆祝建所30周年“我与核工业”摄影作品展、征文活动的通知
作者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0-03-25 查看次数:

各支部、各部门:

     在建所30周年到来之际,为展现我所3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,增强广大干部、职工的自豪感和凝聚力,达到鼓舞斗志、凝聚人心、携手共创核工业计算机应用研究所美好未来的目的,经所领导决定,将举办“我与核工业”摄影作品展、征文活动。有关本次大赛的具体事项请详见参赛细则(见附件)。

     请各支部、各部门做好本部门摄影、征文活动的宣传、动员、组织和作品征集工作,并于4月1日前将大赛报名表及文章汇总报送至所办秘书科。

 附件:1. “我与核工业”摄影作品展、征文活动细则

       2. “我与核工业”摄影作品展报名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所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


附件一

    “我与核工业”摄影作品展、征文活动参展细则

一、主办单位

核工业计算机所所办、党办、工会、团总支部。

二、参评作品要求:

(一)参展摄影(含摄像)作品要求:

每人不限作品数。

作品作者须为本人,不得剽窃他人作品(或网络下载),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。

根据作品内容,本次摄影大赛的参赛作品分为两大类别:

(一)信息化类

  反映1980年我所成立以来在核工业信息化建设领域里的重大历史事件、历史变迁;记录重大工程项目的研制、生产过程等;展现我所产品实物和人物风采。

(二)文化类

表现我所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文化内涵的变革和发展。以人物为主,反映核工业信息化建设者的精神面貌、文化生活、工作场景等。

(二)参赛文章要求:

1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,贯彻团结、稳定、鼓劲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。

2、主题鲜明,导向正确,内容真实,语言生动,感染力强。

3、展现我所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变革和发展。反映核工业信息化建设者的精神面貌、文化生活、工作场景等。

4、文章题材不限(含诗歌、文言文等)。

5、字数不限。

三、评委会及奖励办法

本次摄影作品评比、征文活动设评选委员会,根据评委无记名投票选出获奖作品。评委会成员有:肖心民、俞丹琛、钱兵、彭黎、安银娥、姜勇、姜晓强、黄智洪、王先龙、朱泉、蔺旭冉。

 摄影作品评比设一等奖2名(500元/人),二等奖4名(300元/人),三等奖10名(100元/人)。

 征文作品评比设一等奖2名(500元/人),二等奖4名(300名/人),三等奖10名(100元/人)。

获奖作品将择期在我所网站上刊登,并在办公区设展板刊出。

四、报名办法

1、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范围是全所职工(含离退休人员)。

2、请参加摄影(含摄像)作品评比者填写完整的“我与核工业”摄影大赛报名表(见附件二)和参赛作品存贮光盘,后以部门(或支部)为单位报送至所办公室秘书科。

3、参赛摄影作品以数据光盘的形式提交,电子照片格式须为TIFF或JPG;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,须提供扫描后的电子文件,要求为无压缩的TIFF格式。

4、参赛摄影(含摄像)作品须为实拍作品,不能进行后期艺术化处理。

5、参赛摄影(含摄像)作品要求附相关背景文字说明(摄影手记)300字以内及作品标题10字以内。

6、 请参加征文比赛的人员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所办公室秘书科(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)。

7、截稿日期:2009年4月1日(以接收日期为准)。

评选日期:2009年4月下旬。

8、联 系 人: 张艺   梁瑛



附件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“我与核工业”摄影展览报名表

推荐单位

 

参 赛 序 号

(由主办方填写)

 

作者姓名


 

性别


 

出生年月

 

部门


 

职 务

 

作品题目

 

说明文字

(摄影手记)

 

作者签字

 

提交日期

 

接 收 日 期

(由主办方填写)

 

注:作者如有多个报送作品,请将此表复印填写,每份作品按独立项目参加评选。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阜城路43号 邮编:100048 信箱:北京市2103信箱30分箱
Fax:(010)68415676     邮箱:soub@cnnc.com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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